笔者倾向性意见:鉴定意见仅为证据的一种,属于针对医疗这一特殊专业领域进行的专家分析,并不能代替法院的裁判,因此在审理案件过程中,根据鉴定意见书并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分析作出判断,如果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确实存在过错,该过错与损害结果具有一定因果关系,则医疗机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如果鉴定结论未认定事故或者过错,但通过对其他证据分析认为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及因果关系,则医院仍应承担相应责任。
笔者倾向性意见:鉴定意见仅为证据的一种,属于针对医疗这一特殊专业领域进行的专家分析,并不能代替法院的裁判,因此在审理案件过程中,根据鉴定意见书并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分析作出判断,如果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确实存在过错,该过错与损害结果具有一定因果关系,则医疗机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如果鉴定结论未认定事故或者过错,但通过对其他证据分析认为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及因果关系,则医院仍应承担相应责任。